闽侯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24年跨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6-03 15:3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国发〔2019〕5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联合监管的意》(闽政〔2019〕6号)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联合抽查常态化。参照福州市联席会议制定的《2024年福州市跨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如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保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推动成员单位工作规范性不断提升,及时协调解决存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抽查方式,积极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从制度上減少涉企多头多层级重复检查,杜绝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切实减轻对企业负担,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信用险分类监管

福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提出“提高信用监管职能水平”“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守正创新,发挥信用基础性作用,在主管和监管领域积极实施信用险分级分类监管。依企业信用险分类开展抽查情况,继续纳入2024年省对市营商环境监测重要指标,要求福州市依据企业信用险分类结果、险预警结果抽查企业数应不低于抽查企业总数的80%。各单位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收集抽查检查、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监管数据和公共信用数据,结合舆情信息,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监管对象开展信用评价和险监测,实现对监管对象信用等级评定。并将信用险分类结果、险预警结果与“双随机”抽查深度结合,根据信用险分级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的监管重点、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抽查向精准化转变,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三、着力提升全流程规范性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双随机抽查全流程规范性。以《政府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为引领,确保检查全流程规范化。要提升检查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省“部协同监管平台一一跨部双随机抽查系统”或依托自有系统,实现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过程公平、公正。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录入检查结果”要求,将涉企抽查结果归集至“部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对外公示,做到抽查结果100%公示。省统一抽查平台检查结果可自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鼓励使用自有系统开展抽查的单位通过技术对接的方式,将检查结果自动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四、加强统筹组织实施

对《计划》中明确的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参与部要积极配合,统筹执法力量,整合监管资源,一并抓好联合抽查任务和本部抽查任务落实。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增加联合抽查任务的,牵头单位应及时将任务向联席会议办报备并对外公示。市直单位对“双随机、一公开”起监管工作督导,督促、指导下级单位做好跨部联合抽查工作。县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并抓好贯彻落实,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撑,加强工作经费保障,统筹调度执法车辆,配备必要执法设备,为开展联合抽查创造必要工作条件。各成员单位联合抽查工作完成情况、抽查全流程规范情况、结果公示情况等将作为年底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附件:2024年福州市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闽侯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

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