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6-1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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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位于闽侯县上街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2020年7月7日经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24564.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09806.43平方米;容积率1.107,建筑密度21.72%,绿地率38.57%;总建筑面积173022㎡,计容建筑面积121600㎡,不计容建筑面积51422㎡,建筑占地面积23850㎡,机动车停车位143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648辆。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总平布局并筹建三期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15136平方米,实用地面积98943.40平方米;容积率2.996,建筑密度34.45%,绿地率35.00%;总建筑面积414022.07㎡,计容建筑面积296413.05㎡,不计容建筑面积117609.02㎡,建筑占地面积34084.23㎡,机动车停车位346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690辆。其中三期项目总建筑面积195800㎡,计容建筑面积143790㎡,不计容建筑面积52010㎡,建筑占地面积10490㎡。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相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日。公示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旗山院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